一、打击治理重点
竞标、非法占地、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;
把持基层政权、操纵破坏选举、垄断农村资源、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;
打掉一个本市黑社会性质组织
认定线索有效者最高奖励人民币20万元
其中举报抓获组织头目的,每名奖励2万元
举报抓获骨干成员的,每名奖励1万元
举报抓获一般成员的,每名奖励5千元
打掉一个本市恶势力犯罪集团或团伙的
认定线索有效者最高奖励人民币5万元
其中举报抓获集团或团伙头目的,每名奖励1万元
举报抓获骨干成员的,每名奖励5千元
举报抓获一般成员的,每名奖励3千元
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,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,政法机关将予以重奖,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,对威胁、打击、报复举报人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。
三、敦促投案提醒
即日起至2018年6月底,主动投案自首(经亲友规劝、陪同投案的,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员送去投案的,视为自动投案)、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。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、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查处。
四、线索举报方式
举报邮箱:dzga_110@163.com;举报电话:0898-23363111,非工作时间可直拨报警电话“110”;举报信件投递地址:儋州市那大镇伏波路公安大楼A1401室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,由儋州市“扫黑办”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