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讯频道
当前位置:
海南农村人还能建房子吗?有哪些规定你知道吗…
2018-06-08 13:40   评论(0)


6月5日,海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,正式发布《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(2018—2020年)》,我省将用三年时间整治农村人居环境,要求农村新建住房必须报建,且新建住房不得超过3层,高度不得超过12米。


农村住房是我省乡村形象窗口之一,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加快,我省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风貌管控。今年4月,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《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》修订案,以立法形式落实省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,要求农村建设须符合村庄规划,农村新建住房不得超过三层,高度一般不得超过12米。


省规划委员会政策法规处负责人介绍,我省结合“多规合一”要求,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、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,计划到2020年实现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覆盖。村庄规划将坚持“小尺度、融自然、承乡愁”的理念,落实开发边界,加强风貌管控。村庄规划在报批前必须先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,由村集体共同监督规划的实施。


该负责人说,从近年全省的农村住房报建实践来看,海口、三亚、万宁等市县报建进展比较好。当前,省规划委正在进行全省调研,积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,有针对性地解决我省农村住房报建存在的难点。


还有这些规定你必须知道


严格执行农村住房“逢建必报”

按“多规合一”要求,结合美丽乡村建设,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,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、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,到2020年实现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覆盖。严格执行农村住房“逢建必报”制度,做好村庄风貌管控。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,形成依规有序建设机制。 


2020年实现所有村庄卫生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全覆盖

《方案》指出,按照每500人配1 名保洁员的标准,实现所有村庄卫生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全覆盖;所有行政村配建公共厕所(含附属式公厕),创建椰级乡村旅游点的自然村完成公厕建设,基本完成剩余24.85万户农户厕所无害化改造,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;所有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。


2018年底前完成全省农村以气代薪

到2020年,完成所有行政村及其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。实施“气化海南”专项行动,推进燃气下乡,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农村以气代薪工作;到2020年底,具备条件的村庄逐步建成局域供气管网。


2020年完成1千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

另外,《方案》要求,到2020年,全省所有村庄开展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建设,基本完成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。垦区、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市县统一规划和建设考核。根据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差异状况,在公厕建设、垃圾分类示范、规划编制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区分不同目标和任务。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、污水治理和改厕工作相结合,实行综合治理,统筹推进。地处山区偏远、经济欠发达等地区的村庄,在优先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,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。 


加大农村改厕治污力度,对农户改厕补助标准不低于1600元/户

省卫计委爱卫办主任刘学军介绍,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,省卫计委已经制定了农村改厕任务目标,各市县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改厕模式,三年内要完成24.85万户农户厕所无害化改造,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。从2018年至2020年,每年完成20%、35%、45%的任务量。


同时,要确保落实农村改厕户厕补助经费和工作经费,并努力提高户厕补助和工作经费标准。从2018年起,市县财政对一般农户和2016年起建档立卡贫困户(含已脱贫的巩固提升户)补助标准(除农村危房改造的贫困户外)原则上分别不得低于1600元/户、3200元/户。


来源:琼生活

0 条评论

评论